明管敷设的支吊架作防膨胀的措施时,应按固要求施工。管道的各配水点、受力点以及穿墙支管节点处,应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
d.管道安装注意事项:
管道连接使用热熔工具时,应遵守电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注意防潮和脏物污染;
操作现场不得有明火,严禁对给水聚丙烯管材进行明火烘弯;
给水聚丙烯管道不得作为拉攀、吊架使用;
热熔连接管道,水压试验时间应在24h后进行。水压试验前,管道应固定,接头须明露。
管道穿过地下室外墙、基础及地下构筑物外墙时,应设金属套管并采取防水措施,同时穿过套管的一段管道应改为金属管。
管道应远离热源,立管距灶边净距不得小于400mm,与供暖管道净距不得小于200mm,不得因热源辐射使管壁温度超过40℃。
管道采用承插口粘接,应遵守以下操作规程:
粘接连接的管道在施工中被切断时,须将插口处倒角锉成坡口后再进行连接。切断管材时,应断口平整且垂直管轴线。加工成的坡口长度一般不小于3mm,坡口厚度约为管壁厚度的1/3~1/2,坡口完成后应将残屑清除干净;
当施工现场与材料存放处温差较大时,应在安装前将管材、管件运抵现场,并放置一段时间,以使其温度与现场环境温度一致,避免产生温度应力。
管道安装过程中,应防止现场的油漆、沥青等有机物污染管材和管件。
在金属管配件与UPVC给水塑料管连接部位,管卡应设置在金属管配件一侧,并尽量靠近金属管配件。若采用金属管卡作为管道支架时,管卡与塑料管之间应使用塑料带或橡胶物隔垫,并不宜把管卡上得太紧,以便为管道的伸缩留有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