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2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响应文件应当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20.3 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后报价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5.1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18.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货物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计算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不含冷却塔)、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属于节能产品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产品(以新发布清单为准),磋商产品中含有以上货物的,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